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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4]4号)规定,结合生源不足学科的具体情况,我校接收报考外校考生的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调剂申请条件 拟调剂录取的校外考生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a.生源不足的学科应积极调剂录取报考外单位的合格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b.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调入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 c.初试成绩满足原报考学科我校的复试资格线,以及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d.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二、生源不足学科调剂方案 光学工程(结束) 物理电子学(结束) 人文学院(结束) 法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系 软件学院 威海校区 化学系 说明:生源不足学科将陆续上报调剂工作方案,请留意查看最新更新。 三、调剂流程 a.各院(系)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报校研招办,由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对外公布。考生可填写《校外调剂申请表》,向所报学科联系报名。 b.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校研招办在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通调剂需求,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各院(系)根据本单位调剂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 d.各院(系)对符合本单位接收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e.被录取考生需在国家调剂系统上完成调剂流程,方可确定拟录取资格。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