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
内容 |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二、组织安排 1.硕士生复式组织工作由教育学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名单 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确定复试名单。符合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的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确定复试名单。 单独考试复试名单另定。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折合为120分。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评分采取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此项考核内容包括五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各部分成绩之和)/5×1.5,即折合为150分。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为成绩×0.6,即折合为60分。 4.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三门成绩折算为33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98分(330×0.6)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6.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我系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五、注意事项 1.复试中的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请考生参加复试时携带报考信息表(含照片核对)、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一张一吋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用)等相关材料。 3.复试注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质进行考核。复试时如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品质方面存在问题,则妥善处理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备案。 4.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力求详实、详细、准确全面,评分秉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 5.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并视具体情况做好落选考生的解释与安抚工作。 6.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事宜,由教育学系党支部书记负责。 7.咨询电话:021--62232258,联系人:汪老师,丁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系 2014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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