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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要求严格按国家的分数线和有关精神,按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进行。 一、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复试的科学性、公证性、有效性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系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相应二级学科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副教授不少于3人。完成在复试过程中的实验综合笔试、实验考试,外语口试与听力和综合面试,记录复试情况和填写复试情况表。 三、复试工作 1. 复试分数线:参照2014年国家规定的分数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二级学科总分排名。 2. 复试人数:按国家规定,原则上参加复试的人数按招生计划(扣除推免人数)的120%划定。 3. 调剂原则:原子与分子物理,材料与光电子,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上线生源不足,从校外考生调剂。 4. 复试内容:按网上公布的复试要求进行:(330分) a、 笔试:按照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考试(120分)。 b、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对物理学一级学科、相应二级学科和所报研究方向的相关知识及研究情况等,了解大学学习成绩、研究成果、思想政治情况等)。(150分) c. 外语口试和听力:按二级学科进行,由二级学科组织外语考试小组进行考试。(60分) d. 复试总分未达到198分为不合格,不拟录取。 5. 复试时间: 2014年3月31日9:30-11:00:报到 2014年4月1日9:30-15:00:笔试 2014年4月2日9:30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考核 2014年4月4日10:00:公布结果 2014年4月6日:体检。 7. 复试评定: 最后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进行录取。4月3日下午确定全部录取结果。4月4日上午公布复试结果。 8. 监察与投诉: 考生如对复试存在疑义,可联系我系党委。 联系人:马红梅 电话:021-54344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