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
内容 | 一、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至7人,均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副教授职称以上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地对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分及评价,并提出是否拟录取意见。 三、复试细则 1.复试分数。我院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人数。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即差额比例一般为1:1.2至1:1.5。计算时不含推免生。 3.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4.复试日期。我院定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4月6日体检。3月31日上午9时—下午4时复试考生到我院报到、验证。 5.资格审查。我院将在考生报到时复试前,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表(含相片核对)、学历证书学位(如有)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非应届在校生不得提前报考)、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6.复试内容。按已公示的复试内容(即我校研招办网页2013年9月3日刊载)进行复试。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全面素质(知识结构、专业思想、外语水平、心理素质、实验技能、科研表现、潜在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形式为面试(具体为口试,由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面对面交流)。 此项考核内容不少于五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生态学专业包含:①知识结构,包括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及应用能力、②逻辑思维、③实验技能、④科研表现及潜力、⑤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每项20分,最后按五项成绩相加╳1.5,即满分为150分计。 考核的时间长度为:15分钟。评分标准:①对生态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比较熟悉,并且能够灵活恰当地运用到回答中;②理解问题准确,思路清晰、有条理,分析问题较全面深刻;③具备从事生态学研究的基本实验技能及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④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较高;⑤语言表述流畅,意思清楚,反应灵敏,情绪稳定,积极乐观。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包含:①知识结构、②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③实验技能、④科研表现及潜力、⑤综合素质(思想品质精神面貌)。每项20分,最后按五项成绩相加╳1.5,即满分为150分计。 此类考核的时间长度为:15分钟。评分标准:①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②理解问题准确,思路清晰、有条理,语言表达流畅,观察和分析问题较全面;③具备基本的实验技能及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④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较高;⑤应变能力强,情绪稳定,积极乐观。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按即兴叙述或描述、专业问题讨论、考生按题问答的顺序和内容,或按一般性对话、引伸性对话、主题谈话的顺序和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 生态学专业测试办法为:口头面试。评分标准:准确理解有关讨论话题的意思,口语表达流利,发音、用词和语法正确,词汇丰富,运用灵活。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包括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抽取专业问题与复试小组成员进行简短的外语对话交流。评分标准:准确理解有关讨论话题的意思,口语表达流利,发音、用词和语法正确,词汇丰富,运用灵活。 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复试总分满分为120+150+60=330。 (4)在复试中,还会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行为、公益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材料。 复试期间考生还需要完成心理和综合素质的测评卷。 复试安排见本文后。 四、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复试条件,即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专业及报考地区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统考科目相同、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在学校间进行调剂的考生和调剂的学校,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全国2013年招生调剂工作有专门的调剂服务系统和办法,考生本人和招生学校院系所,按该系统的规定查询信息和进行操作。在校内调剂的考生,不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操作。 五、思品考核 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也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确定 1.复试总成绩、考试(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综合考核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即三门成绩经折算后满分为330分(如复试不止三门的满分亦此),复试总成绩低于198分(330╳0.6)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 + 复试总成绩(满分330)。 2.按专业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调剂来考生与原第一志愿考生应分别排序。 3.拟录取名单确定无误后,需在考生离校前给予告知,并发放相应的政审、调档、合同等材料(待研招办通知)。 七、其他 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考试违纪、身体健康不符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标准的,不予拟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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