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北工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及各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
内容 | 时间:各学院复试时间之前2个工作日 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214(研招办) 资格审查内容: 1、硕博连读考生 硕博连读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6月30日前须将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交至研招办。 3、普通全日制往届硕士生 普通全日制往届硕士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未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考生提供)。 4、非全日制硕士生 非全日制硕士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硕士学位证,本科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未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考生提供)。对于取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未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考生提供)。 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其毕业证书须得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须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 资格审查后将对材料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2014年博士复试通知书》。 以上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须全部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后须暂存研招办,待省考试院录检后退还学生本人。 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14年6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的; 2、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4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3、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5、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各学院复试小组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再做进一步审核,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负责人在《考生身份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一旦发现有替考行为,立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各学院复试时间确定以后,我校会及时将复试安排更新至研究生院网站。同时我校也将短信通知每位参加复试考生,因考生提供的电话错号、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还望相互转告。 研招办 201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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