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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南省中南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通知
内容
    为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录取质量,我校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现将考生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见附件1)
    二、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辅导员报考思政专业考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2、获得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学生(简称硕博连读);
    3、获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直接攻博)。
    4、获得自主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考生(简称自主选拔)。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2014年4月25日-27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单位确定)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22日左右登陆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网站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上线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主动与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所有复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初试时的准考证(参加2014年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同时须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1002、1051打头的专业)的往届生需带医师资格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具有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往届生只能录取为专业代码1002或1006开头的专业(即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和直接攻博考生持本科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缴纳复试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研究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须于4月22日至27日登陆http://pay.its.csu.edu.cn/pay.html,输入支付码(支付码查询见附件2),完成支付过程。学校将通过系统查看考生缴费情况。不按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规则
    复试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1、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可进行专业外语的笔试(具体方案由二级招生单位自定)。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2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录取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可进行专业课的笔试(具体方案由二级招生单位自定)。
    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不计入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3、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主要根据初试总成绩、复试情况及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为体现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部分记分规则为:录取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
    加权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b×(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其中a、b为加权系数,a+b=1,具体系数由二级单位确定。二级单位必须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具体的加权总成绩计算公式。
    四、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国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文件,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导师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生。特别优秀的直博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可申请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我校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年,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见下表。约有70%的新生可获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另有部分新生只获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14年博士生新生学费、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单位:元/生.年)
    
学位类别 学费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制
学术型 10000   3年
专业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5000 5000 3年

    4、全脱产研究生是指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且全日制在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在职不脱产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能申请奖、助学金。
    5、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000元/生.年)。
    6、导师奖学金从导师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由导师自主确定发放标准。
    7、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主要面向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或技术研究成果的博士生,也奖励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的博士生。
    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特等金额为9.6万元/生•年(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导师奖学金),为超过培养年限的博士生设置,人数为5名;一等金额为4.8万元/生•年(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导师奖学金),人数为30名。
    8、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为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很大发展潜力、有望做出原创性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生设置,主要由导师负责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资助。
    导师可自主为直博生、普博生设置本项奖学金,培养年限分别为5年、3年。奖学金总额和博士生学年奖学金金额(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见下表。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指标由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申报,上不封顶。
    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
    
博士生类别 奖学金等级 创新奖学金总额/(万元/生) 博士生奖学金/(万元/生·年) 说明
直博生 特等 48 9.6 奖学金总额为5年培养全程
一等 24 4.8
二等 12 2.4
博士生 特等 28.8 9.6 奖学金总额为3年培养全程
一等 14.4 4.8
二等 7.2 2.4

    9、社会各界在学校设有多类年度校级奖励金学生奖,金额一般在2000-10000元/生.年。申请校级奖励金学生奖必须是优秀在学研究生。
    10、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者,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五、录取要求
    1、严格控制非脱产在职研究生的录取比例,同时要求录取的非脱产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
    2、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否则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月3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
    5、各学院(系、所、医院)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6、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5月25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
    7、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7月上旬。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七、缴纳学杂费时间
    录取新生在8月20日前必须交清当年的学费和其他费用。详情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八、复试工作监督
    我校纪检对研究生招生进行全程监督。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须将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或者宣传栏中公示10个工作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研招办提出申诉。
    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31-88876806。
    校纪委监督电话:0731-88879252。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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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8: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