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
内容 |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4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经济学院北111研究生办公室 2.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时间:2014年5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报道时通知 加试地点:经济学院北101 加试科目:《资本论》与社会主义经济、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 温馨提示:请同等学力考生务必在13日上午报到,以免影响加试。加试科目低于60分,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 复试时间:2014年5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报道时通知 复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4.体检: 体检时间:5月5日—5月24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5月16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经济学院北106研究生办公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考生还需提交已有学术成果和学术研究能力证明等材料。 三、成绩计算方法: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3)×75%+S复×25%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见附件一 六、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邮政编码:610064 联系电话:028-85418561 <!--[if!supportLists]-->七、<!--[endif]-->举报受理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028-85412808 八、考生注意事项 1.我院为差额复试,考生的录取按照录取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排队录取; 2.不能按时前来报到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关于拟录取结果、政审函及调档函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等相关内容,请考生随时关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和经济学院网站的通知; 5.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必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应届生,可先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我校。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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