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4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专业招生简章 |
内容 | 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二〇一四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专业招生简章 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专业。本专业主要为基层人民武装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国防教育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高素质人才。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年龄在26周岁以下的未婚男性考生。凡符合云南省普通高校报考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数额及学制、毕业证书 招生数额:面向全省招收110人(文史类55人、理工类55人)。 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云南民族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人民武装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专业条件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二)体检。符合报考人民武装学院条件考生的体检,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的高考体检进行,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体检除按普通高校录取的统一体检标准外,视力、身高和体重的检查标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即双眼裸眼视力原则上不低于4.5;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2cm;体重原则上不超过或低于标准25%)。 (三)复核。学员入校后,学院在三周内组织政治复审、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史类或理工类考试。 五、录取 新生录取根据云南省统一划定的文史类和理工类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德、智、体全面素质进行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户口迁移和党(团)组织关系。 人民武装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专业属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录取工作与军事院校同步进行。分数达到第二批本科控制线及以上的退役军人报考本专业,请电话与学院联系,同等条件予以优先录取。 六、待遇 新生入校后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待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实行军事化管理。学院对达到第一批本科控制线的新生,将视情减免部分学费。 七、收费标准 《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专业的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员每人每学年学费4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400元。 咨询电话: 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0871)65172133(传真) 人民武装学院:(0871)68319230(传真)、68334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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