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上海电力学院关于编制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的通知 |
内容 |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为了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招生科目考试大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自命题专业课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设置,任选科目一般不能太多; 2、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科目为1门,任选科目一般不能太多; 3、硕士研究生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应是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如有其他特别要求或者特殊限定,请在编制稿中一并说明; 4、初试、复试科目的设置应符合选拔人才的原则,设置应合理; 5、参考书目要求为全国统一发行的版本,应尽量选用近5年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通用性容易购买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名、版本、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以及第一作者姓名,以便考生准确查找和购买; 6、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必须跟专业目录中一致; 7、请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将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一并编制。 二、学术型专业目录编制格式 每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须设置专业目录,具体目录格式如下: 1、招生专业介绍。(内容包括该学科的师资力量、科研状况、研究领域及成果) 2、各招生专业联系人姓名、电话、邮件地址、学院网址。 (请务必确定,以便考生咨询) 3、专业目录: (1)专业研究方向(2)拟招人数(3)初试科目(4)复试科目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6)参考书目 4、需在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注明的事项: (1)复试科目; (2)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若招收请注明加试科目,在备注栏内未注明的,则视为不招收。 三、学术型考试大纲编制格式 1、题目: 上海电力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2、参考书目: 3、复习的总体要求: 4、主要复习内容: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目录和教学大纲编制 1、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目录和教学大纲编制格式与学术型专业一样; 2、如果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与学术型专业有区别的请认真研讨编制。 五、编制截止日期 2014年7月17日 招生专业目录编制与考试大纲制订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学术性很强的工作,是广大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请各硕士招生专业将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认真编制,严谨求实,考虑全面,反复校对,一经发布,当年不得修改,切实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科硕士点须将最终的修订稿交至一级学科硕士点处审核签字,并将经一级学科硕士点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书面版本及电子文档),请各二级学院负责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7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季沛 电子邮件:jipei@shiep.edu.cn 研究生处 2013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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