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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对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生的录取资格审核,我校自2017年6月26日起开始发放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生录取通知书。 1、录取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领取。 (1)时间:每天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主楼406房间,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出口; (3)如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2、如未现场领取,我校将于2017年6月30日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寄发地址统一为考生网上报名时登记的通信地址,请留意查收。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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