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渤海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 ||||||||||||||||||||||||||||||||||||||||||||||||||||||||||||||||||||||||||||||||||||||||||||||||||||||||||||||||||||||||||||||||||||||||||||||||||||||||||||||||||||||||||||||||||||||||||||||||||||||||||||||||||||||||||||||||||||||||||||||||||||||||||||||||||||||||||||||||||||||||||||||||
内容 |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科技路1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3—8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1.5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3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20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2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678.14万元,图书165.09万册。 二、语种要求说明 英语、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 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应用化学、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方向)、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方向)、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及专业方向入学后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并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0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和体检作弊的学生将依据相关文件处理。 因就业可能对身体条件有相关要求,报考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身材匀称,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录取,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如没有平行志愿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参照专业主要科目分值。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社会体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联考(统考)。我校在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 黑龙江省美术类,河北及山东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辽宁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类,黑龙江、山西、江苏省音乐表演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外语最低控制50分;外省外语最低控制35分。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考生,声乐只招美声和民声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七、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http://www.bhu.edu.cn 渤海大学 2014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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