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经批准可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预留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计划总额 我校2014年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面向全国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面向福建省的自主选拔录取、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的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三种类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高校预留的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分别不得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和2%。为此,我校今年共预留150个计划用于录取上述特殊类型考生。 二、使用原则 特殊类型招生预留计划优先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合格考生。如有剩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投向采用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比例超过1:1的生源优质省,用于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合格考生。 三、使用情况
计划类型 |
使用省份 |
使用数 |
高水平运动员 |
福建 |
16 |
安徽 |
2 |
河北 |
2 |
湖北 |
2 |
湖南 |
1 |
江苏 |
1 |
山东 |
2 |
陕西 |
2 |
四川 |
2 |
新疆 |
1 |
浙江 |
1 |
自主选拔录取 |
福建 |
18 |
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 |
河南 |
4 |
湖南 |
4 |
江西 |
1 |
剩余计划用于录取超比例投档的进档合格考生 |
福建 |
43 |
安徽 |
4 |
贵州 |
2 |
河南 |
5 |
黑龙江 |
5 |
湖北 |
3 |
湖南 |
2 |
吉林 |
3 |
江苏 |
5 |
辽宁 |
2 |
山东 |
3 |
陕西 |
6 |
四川 |
2 |
云南 |
1 |
浙江 |
5 |
合计 |
150 | 如对以上计划使用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或来访方式反映,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8日~29日。联系电话:招生办0591-22866857,校监审处0591-22865580。 福州大学招生办 福州大学监审处 2014年8月8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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