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素养,能在相关教育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培训、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并为高校提供优质研究生生源。 二、培养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熟悉我国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本专业本科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幼儿园管理的基本能力。 4.具备钢琴、声乐、舞蹈、绘画、体育等多方面的基本素养,能够进行艺术鉴赏,具备一定的创作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64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类别 |
学时数 |
占总学时% |
学分数 |
占总学分% |
通识 教育 课程 |
通修课程 |
762 |
28.40 |
42 |
25.61 |
通选课程 |
136 |
5.07 |
8 |
4.88 |
专业 教育 课程 |
专修课程 |
1173 |
43.72 |
74 |
45.12 |
专选课程 |
476 |
17.74 |
28 |
17.07 |
教师教育课程 |
136 |
5.07 |
12 |
7.32 |
合 计 |
2683 |
|
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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