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湖北省普高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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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学类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以及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的水平,选拔出具备音乐学类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等。专业考试满分值300分,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分值分布如下: (一)音乐理论专业(含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和指挥方向)
(三)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注:1.面试科目含视唱、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舞蹈表演;其中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2.考生选择主试、辅试项目的曲目不得重复。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唱能力和基本条件。 2.考试内容 考生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曲目范围内选取三首歌曲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两首演唱。 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4.考试要求 ①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使用准确的语言和风格演唱; ②美声、民族唱法自备钢琴伴奏CD,其它伴奏形式成绩无效,也可清唱;通俗唱法可使用CD伴奏,也可清唱; ③要求背谱演唱。 5.评分标准
(二)器乐演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能力和基本条件。 2.考试内容 器乐演奏科目须在规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竹笛、笙、唢呐、管子、二胡、板胡、古筝、古琴、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电声键盘、电吉他、电贝斯。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考生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曲目范围内选取两首乐曲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一首演奏。 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 4.考试要求 ①演奏流畅、音乐风格把握准确; ②器乐演奏实行无伴奏演奏; ③要求背谱演奏。 5.评分标准
注:不同专业器乐演奏科目的评分依据该科目的总分值按此标准折算。 (三)舞蹈表演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身体协调性、舞蹈表演基本素质和对舞蹈作品的表现力。 2.考试内容 舞蹈剧目片段或组合,考试时间为3分钟以内。考生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断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可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等。 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表演。 4.考试要求 ①能够准确把握舞蹈作品基本韵律和风格特点,具备舞蹈的身体素质、技术、情感和形象表现力。 ②考生自备伴奏CD; 5.评分标准
(五)基本乐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基本乐理知识。 2.考试内容 ①音及音高:高音、低音谱号和谱表;音名;音的分组;变音记号;等音。 ②音符、休止符及附点音符、附点休止符的时值;时值的基本划分。 ③节奏、节拍:拍号;常用单拍子、复拍子(包括2/4、3/4、4/4、3/8、6/8拍子)的识别;切分音;弱起小节;节拍划分。 ④音程:自然音程原位、转位的识别与构成;单音程;调式中的音程及不协和音程的解决。 ⑤和弦:各种原位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调式中的和弦(在自然大调、和声小调范围内)。 ⑥调号、音阶:大小调式;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音阶的辨认和构成。 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常用力度、速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考试要求 熟练掌握基本乐理知识。 5.样题 (1)下面的选项中大字组A的正确记谱为() A.B.C.D. (2)术语cantabile的中文意思是() A.有表情的 B.如歌的 C.柔和的 D.愉快的 (六)视唱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和读谱能力。 2.考试内容 单声部旋律(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的4-6小节旋律),唱名法不限。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上公布的视唱150条曲目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视唱。 5.样题 6.评分标准
(七)听写与音乐听辨 1.考试目的 听写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和记谱能力。音乐听辨考查考生的音乐感知和音乐欣赏能力。 2.考试内容 听写:听记单音、音程(限于纯五度内自然音程)、和弦性质(限于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节奏4小节(限于2/4、3/4、3/8三种单拍子,各种常见节奏型及组合)、旋律4小节(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 音乐听辨:听辨中外经典音乐曲目,辨识作品名称、作者、作品的艺术种类或作品的体裁样式、作品所属的民族等音乐常识。考试曲目参见附件《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类统考“音乐听辨”、“音乐常识”考试曲目》,参考教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于润洋、吴斌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考试要求 熟练掌握听写和音乐听辨知识。 5.样题 【听写】 (1)播放的音程为() A.纯四度 B.小三度 C.大三度 D.大六度 【音乐听辨】 (1)乐器音色听辨(音响连续播放两遍) 请聆听音响,然后判断其中使用了哪种乐器?() A.二胡 B.琵琶 C.古筝 D.扬琴 (2)音乐作品听辨(音响连续播放两遍) 请聆听音响,然后判断这部作品的名称是() A.广陵散 B.流水 C.梅花三弄 D.十面埋伏 (八)音乐常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高中音乐教材中涉及的音乐概念、名家名作、音乐风格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考试内容 考查中外著名音乐家、中外音乐名作和有关常识。考试曲目详见附件《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类统考“音乐听辨”、“音乐常识”考试曲目》,参考教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于润洋、吴斌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考试要求 熟练掌握音乐基本常识。 5.样题 下列作品出自俄罗斯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是() A.国际歌 B.沃尔塔瓦河 C.1812序曲 D.图画展览会 附件: 1、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统考“音乐听辨”、“音乐常识”曲目范围(待更新) 2、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统考“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曲目范围(待更新)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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