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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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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接收推免生本科毕业专业限制
    经济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包括: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4个专业(学术型)、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8个专业(学术型) 、金融(专业学位)和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本科毕业专业要求如下:
    (一)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学术型)
    1.西方经济学(学科代码:020104)
    2.世界经济(学科代码:020105)
    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代码:020106)
    4.企业经济学(学科代码:0201Z1)
    要求本科期间主修过高等数学课程并取得学分。
    (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 (学术型)
    1.区域经济学(学科代码:020202)
    2.财政学(学科代码:020203)
    3.金融学(学科代码:020204)
    4.产业经济学(学科代码:020205)
    5.国际贸易学(学科代码:020206)
    6.数量经济学(学科代码:020209)
    7.电子商务(学科代码:0202Z1)
    8.物流经济学(学科代码:0202Z2)
    要求本科期间主修过高等数学课程并取得学分。
    (三)、金融专业学位
    要求本科期间主修过高等数学课程并取得学分。
    (四)、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要求本科期间主修过高等数学课程并取得学分。
    二、接收推免生相关学术条件要求
    1、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校;
    2、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取得所在学校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
    5、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奖助学金及相关政策
    (一)国家资助
    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二)学校奖学金
    1、接收推免生可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2、接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学术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经学院复试专家组考核,确认有培养前途的可优先申请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1)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以上),排名前3名的获奖者;
    (2)获得省部级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一等奖(以上),排名第1的获奖者;
    (3)就读本科期间在本专业或报考专业领域的重要期刊(我校人事处发布的2014版论文期刊分区A区和B区论文)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且署名第1作者;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为第1发明人;
    (5)“985工程“高校推免生;
    (6)符合经济学院已制定的硕士卓越奖学金申请条件;
    3、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标准:2.2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1.2万元/生.年;推免生卓越奖学金和一等学业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学术学术型研究生4000元/年的助研津贴。
    (三)学院配套政策
    1、推免学生可提前进入课题组、优先选择导师;
    2、安排固定的工位、配套工作电脑。
    四、复试工作安排说明
    1、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
    2、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成绩由两部分构成: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30%、综合素质70%;
    复试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1)电话/网络视频方式;
    (2)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现场面试。
    3、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1).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不予录取。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如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或被母校取消推免资格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咨询电话:027-87296662
    五、2015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计划
    
院系所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5年计划接收人数
1 经济学院 20100 理论经济学 4
1 经济学院 20200 应用经济学 30
1 经济学院 25100 金融 8
1 经济学院 25400 国际商务 12
合计 54

    附:各专业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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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4: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