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沈阳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使我校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没有不及格现象,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二、招收专业、人数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专业(领域)均招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学院拟招生人数的50%。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研究生部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研究生部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部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当场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校内公示。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究生部将协同校纪委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6.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沈阳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查阅《沈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所有复试工作在2014年10月25日前完成。 四、推免生优惠政策 1.凡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全部享受硕士入学奖学金并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 2.推免生可通过学业(入学)奖学金获得全额学费资助,本科就读于“985”、“211”院校推免生和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推免生还可获得额外的学业奖学金。 3.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所学语种必须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进行。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5.咨询及申诉渠道: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4-62266962 沈阳大学纪委办公室024-62268607 沈阳大学研究生部 2014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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