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推荐2015年免试生成果评分办法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了做好电力学院推荐201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的学术悟性与科研潜力,选拔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的免试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方法 免试研究生成果分数=以下各项评分总和×25% 成果得分按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计分系数则按以下标准: 表一 论文、著作排名计分系数
表二 成果量化计分系数
二、具体评分项目 1.著作、论文成果类计分办法(作者排名计分权重按表一计算) (1)由我校科技处认定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记20分;其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记10分。 (2)EI检索的中文期刊发表的论文,记30分。 (3)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记10分。 (4)其他公开发表的论文,记5分。 2.项目类计分办法(作者排名计分权重按表二计算) (1)国家级项目(包括学生创新类项目)立项记15分,结题记30分。 (2)省部级项目(包括学生创新类项目)立项记10分,结题记20分。 (3)厅局级(包括学生创新类项目)立项记5分,结题记10分。 (4)科技服务类项目立项记2分,结题记5分。 3. 获奖类计分办法(作者排名计分权重按表二计算) (1)科技成果奖 1)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一、二等奖分别记40、30分; 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0、15、10分; 厅局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5分。 2)国家发明专利记30分,实用型专利记10分。 3)国家级各类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15、10分; 省部级各类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5分; 厅局级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5、3分; (2)素质类奖 1)国家级各类文艺、体育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15、10分; 2)省部级各类文艺、体育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5分; 3)厅局级各类文艺、体育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5、3分。 4. 荣誉称号类计分办法(每名学生只记一次荣誉称号,且按最高级别计分) (1)获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记30分; (2)获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记15分; (3)获厅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记5分。 三、有关说明 1、科研成果采取个人申报和个人负责制,学生须确保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有效并符合学术规范。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免试资格。 2、免试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以本次申报为准,并以收到学生申报所需材料原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为依据,缺一不可。 3、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其它未尽项目,经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参照以上评分原则给予相应加分。 4、本办法仅适用于电力学院推荐2015年免试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电力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2014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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