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
内容 | 一、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校 址: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性 质: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形式 1、招生计划 学院2017年面向湖南、安徽、贵州、四川、广东五个省市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招生对象 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3、招生形式 招收参加各省高职专科批上线录取的合格考生。 三、外语语种和招收男女比例要求 外语语种和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本校不作其它要求。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的先后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志愿同分数时,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优先录取。 3、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录取。 六、专业设置
七、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南软件职业学院相应专业全日制国家任务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株潭一体化核心位置 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邮 编:411100 联系电话:0731-52317588 52317589 传 真:0731-52317560 网 址:http://www.hnsoftedu.com 九、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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