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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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4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四、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9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五、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5年1月15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审核。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于2015年2月28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中将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察,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课程学习以暑期集中授课为主,依照南京师范大学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三年学费共30000元。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有关招生录取等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njnu.edu.cn)上公布,请考生们关注网上通知。 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10023) 025-85891892 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0097) 025-83598861 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0097) 025-83598936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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