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东莞市普通高中补录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各普通高中、初级中学: 为确保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实行在普通高中常规录取及注册结束后对空余学位安排补录的做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条件 (一)公办普通高中 因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已完成,不再安排补录。 (二)民办普通高中 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2.学业考试成绩在500分或以上。 3.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 4.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专业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二、工作安排 7月12日10:00前:录取学校将注册人数及未注册考生名单上报市中招办,同时登录中考管理系统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操作方法:普通高中学校使用帐号及登录密码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网址:http://dgzk.dgjy.net,下同)办理注销手续。 7月12日:市中招办统一公布补录招生计划(见附件)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以回原毕业学校或登录东莞教育网(网址:www.dgjy.net)或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补录招生计划。 7月13日17:00前: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下一志愿的分数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具体操作方法:考生使用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进行补填志愿。 7月13日: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并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民办生B线收费。 7月14日:市中招办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初中学校通知补录考生于上午10:00后自行登录东莞中考管理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7月15日:普通高中补录学生注册。已被学校补录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处理,不得再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三、有关要求 1.各普通高中要按要求及时做好考生的注册及注销工作。 2.各初中要做好符合补录条件考生补填志愿的宣传、指导及组织工作,并及时提醒被补录录取的考生按时上网打印录取通知书及到录取学校注册。 市中招办 2017年7月12日 附件:2017年普通高中补录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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