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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大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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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遵照《广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年9月修订版,以下简称《细则》)及广州大学学位管理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论文按照《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编排。相关文件见2014年9月版《广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或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学位申请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学位”栏查阅下载。
    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按要求进行定密、定级,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检测、送审及答辩。
    二、答辩申请资格审查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务必严格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包括学习期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符合学位申请要求,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才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
    三、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为促进学术规范,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工作(简称论文查重)将继续进行。每篇论文的检测工作必须在送审前完成,各单位应认真、如实地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并及时向研究生导师反馈。对检测提示的问题,应认真核实,属严重的学术失范行为的,应严肃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在论文送审前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全部拟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电子版(必须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pdf,例如"2009000001_张学生_信息系统研究_应用数学_李导师.pdf"、"2009000001_张学生_信息系统研究_学科教学(语文)_李导师.pdf")交研究生处进行检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院本学期授予学位进度安排确定并公布。
    2、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
    (1)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25%,视为通过检测论文,可按正常程序送审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25%并<45%,视为待修改论文,由导师责令研究生在2周内进行修改并撰写修改详细说明(研究生本人要签字)。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签字后,方可送审和组织论文答辩。此类研究生必须由学院组织盲审。
    (3)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45%或不按要求提交进行检测的,视为未通过检测论文,研究生需延期半年答辩。极个别论文经导师质量认定后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认无学术不端行为须安排评审和答辩的,按“待修改论文”处理。但这类学位论文一定要严格鉴定并由学院组织盲审。
    (4)检测系统对引用本人已发表论文的内容,不计入复制比例;如引用的同一内容来源于多篇文章,系统不重复计算复制比例。
    (5)论文检测中故意提交与送审论文不一致版本以规避检测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四、论文评审
    根据《细则》规定,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论文评审工作,评审费用在相关学院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是否采用盲审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主确定。
    论文评审结果应严格按《细则》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论文评阅书未收齐之前不得举行答辩会,否则答辩结果无效。
    盲审或学校抽查的学位论文其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是否装订由各单位决定,若要求装订,清单参考格式为“作者排名、期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致谢部分暂不装订。
    要求要学院组织盲审而学院未按规定组织盲审的,学校将不接收相关学位申请材料。
    五、论文答辩
    各单位应注意各学位类型论文答辩会对答辩委员人数及其要求的不同,答辩委员会人数不符合要求的,答辩结果无效。
    各单位应按《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论文答辩会,并提请答辩委员会注意:在作出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作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时,重新答辩的最后时间应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要求。论文答辩记录是答辩过程的重要证明,应由专人当场实时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包括委员们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内容。
    六、学位信息采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信息采集工作要求,答辩通过人员须按相关要求准确填报个人学位信息(此信息上报后可用于其个人的学位认证)。学位信息采集后直接入教育部学位信息库,填报时务必保证内容真实无误。学生学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今后学位认证不通过由学生本人负责。具体方法:登录研究生处主页http://portal.gzhu.edu.cn/web/yjsc/index找到右侧重要功能导航下的按钮,点击进入。学生登录用户名为个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无法登录的研究生请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并将其个人学号、姓名、所在专业、身份证号等信息反馈给学院。,
    采集系统中同时要求上传学位照片(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一致,文件命名规则:身份证号.jpg)。全日制研究生(双证)照片文件由研究生处培养办统一提供,在职研究生(单证)照片由各学院收齐后交研究生处(拍摄要求见《学位证书用照片采集标准》)。学位照片由校学位办负责统一上传。
    七、论文抽查
    根据《细则》规定,为做好我校研究生质量内部监控工作,学校每年将对已获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鉴于此,硕士研究生须提交2份待抽查盲审论文,博士研究生须提交3份待抽查盲审论文(为定稿学位论文,但须隐去所有作者、导师及答辩专家、作者在校所撰写论文信息等);博士研究生还请下载填写3份《广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抽查用)》并夹入待抽查论文一起提交。
    八、其他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日程,选择适当时间召开研究生论文答辩宣传动员会议,集中详解论文答辩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最新表格使用,并严格按照校学位办《广州大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时间安排》(见附表)组织本学院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广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附:广州大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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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7: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