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单招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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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考须知 1.报考范围及条件: 2015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不限文理)和对口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缴付费用:已确认自己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19-4月24日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人民币150元(具体缴费流程届时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eb.czmc.cn:8011/zhaosheng/default.html”通知)。 3.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eb.czmc.cn:8011/zhaosheng/default.html)查询,并按要求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凭此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4.考试要求: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由各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十、免试资格与成绩转换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免试成绩转换如下: 符合第1条款条件的国家级一等奖(500分);国家级二等奖(470分);国家级三等奖(430分);省级一等奖(470分)。 符合第二条款条件的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430分);县级劳模(430分);省级劳模(470分);国家级劳模(500分)。 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4月17日到考生所在地市的考试组织单位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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