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08年云南民族中学招聘9名教学、行政及宿管人员简章 | |||||||||||||||||||||||||||||||||||||||||||||
内容 | 云南民族中学2008年面向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公开招聘9名教学、行政及宿管人员,其中:教学7名、行政文秘1名、宿管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今年公开招聘的教学人员及行政文秘岗位人员为应届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毕业生,宿管人员为不定专业的大学专科(含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所需专业、学历要求
四、招聘条件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任职条件,身体健康,无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体貌端庄大方。 2、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系列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二级甲等以上。 4、计算机达省二级以上合格证书。 5、硕士研究生优先,省级优秀学生从优。 6、行政文秘、宿管系列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即日至2008年4月23日止。 2、报名地点:昆明市江岸小区白云路628号云南民族中学校办(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871—5133180 联系人:赵老师、韩老师 邮政编码:650221 3、应聘者投档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大学期间的考试成绩、获奖证书、个人近期的生活彩照(7寸)一张、学校推荐信等材料(以上材料恕不退还),不能送交推荐材料者,请将材料邮寄到我校。 六、招聘程序及考评时间: 1、资格审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时间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另行通知。 2、考试程序及时间: 笔试:2008年4月26日上午8:30—11:00 面试:2008年5月2日上午8:30—11:00 讲课时间:2008年5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投档报名人员其基本条件合格者均参加笔试,面试。笔试合格者按每个专业1:4的比例确定应考者参加面试,经过面试后按每个专业1:3的比例确定应聘者参加业务能力(上课及说课)考核。笔试成绩占40%,面试及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加权计算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总成绩最低控制线,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体检: (1)按应考者所在专业岗位人数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4、综合考核:对通过笔试、面试、业务能力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学校将到应聘者毕业学校对其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政审。 5、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6、聘用审批:经考核、体检及政审合格者,学校将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省人事厅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签协手续。 云南民族中学 2008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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