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师范大学2008年第二批招聘 | ||||||||||||||||||||||||||||||||||||
内容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名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今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以博士毕业生为主,紧缺专业及新建专业接收少量优秀硕士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4、接收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硕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5、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所需专业、学历要求表
四、考核办法 学校用人部门和人事处共同考核应聘人员。考核工作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考核根据工作性质及专业要求分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实际操作等部分。笔试内容和命题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命题。面试可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25日—2008年5月9日 报名地点:昆明市一二· 一大街298号 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615室)(邮编:650092) 联系电话:0871-5516016 2.应聘者按照我校的招聘条件、要求,持自己制作的求职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人事处报名。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首先要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报名,原件的审验可放到面试阶段。 云南师范大学 200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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