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2009年招聘公告 | ||||||||||||||||||||||||
内容 |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我校2009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招聘计划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教辅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有志从事职业教育事业。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专业、岗位及人数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一)应聘人员持毕业证、《大中专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未办理的考生必须有学校证明,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并要有所在学校印章。 (二)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 (三)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半寸照片3张,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自荐材料、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的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如遇特殊情况,达不到此比例时,报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四)拟聘用人员按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审定后报经校党委批准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http://www.yn-mj.com)和校内进行公示(7天)。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者,报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考试内容 (一)、笔试:试卷满分100分。 主要参考书目:《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云南省教育厅主编,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 (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面试采用提问、说课、讲课、专业实践等形式。 七、报名时间 2009年 7月16日1天。 八、报名、考试地点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昆明市盘龙区茨坝) 九、笔试、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组织人事科:吴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 8052583、13099972066 传真: (0871) 8052583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校园网(http://www.yn-mj.com)邮编:650204 通讯地址: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昆明市盘龙区茨坝) 二○○九年七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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