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盲人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 ||||||||||||
内容 | 我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特殊学校,面向广州地区及广东省中部地区招生。目前学校有教学班24个,学生328人,在编教职工95人,开设有幼儿部、小学部、中学部和职高部,形成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职业教育与就业指导于一体的办学模式,是目前国内学生人数最多、办学体系完善、设施设备先进、教师专业水平高的盲人学校。为了发展的需要,现拟面向全国招聘以下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
年龄以2013年12月31日划线计算。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上述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需要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http://www.gzpi.gov.cn/zpqk/sydw/200802/P020080204391695007021.doc),并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http://www.hrssgz.gov.cn/gzpi07/zxfg/201009/t20100914_125177.htm)的要求。 3、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同等条件下,除应届毕业生以外,有专业工作经历或在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的经历而且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及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周一)—3月27日(周三) 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盲人学校(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286号)教学楼3楼图书室 3、报名人员需出示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 (5)求职简历一份(应届生附有学生成绩单)。 4、报名要求: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3月29日。(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广州盲校三楼人事室领取)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均为60分。招聘岗位数与报名数比例未达到1:3的,不予开考。 招聘笔试内容: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的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的比例低于1:2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本校网站上公布。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两个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A、面谈和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B、面谈和试教的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C、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及弄虚作假的人员,学校不接受报名的申请。 联系电话:020-87227055-301,联系人:张老师 本公告有关条款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盲人学校 2013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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