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春季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校2013年春季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招聘岗位
注:除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外,其余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时间截止到本方案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信箱向我校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在资格审核时,应按我校的要求,向我校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报名费 按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每人80元。 三、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 四、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若不达3:1,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具体时间在我校网站上发布。 3、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4、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1、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在我校网站上发布。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测评。 4、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以及政治思想、意志品质等。 5、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五、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按我校的要求进行。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注:如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造成拟聘人选不足时,我校按综合总分从上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其他 联系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朱老师。 电子信箱:rsc@fj61.net。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2、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去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 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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