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2013年在广州美术学院直接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拟在广州美术学院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须在2013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2.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乙等以上;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在本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 4.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以内(须提供院系证明)。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到广州美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中午12:00时。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纸质简历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说课或试教)两个环节组成。 1、面试 招聘学校审阅由广州美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报名资料,按招考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在广州美术学院就业在线网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3年4月3日,地点在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506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院系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在本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由招聘学校直接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广州美术学院就业在线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非广州市户口的已婚应届毕业生配偶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五)聘用和管理 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考试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的制度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海珠区教育局2013年到广州美术学院直接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表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3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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