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师资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一、学院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在江苏省委、省政府支持下,由南京理工大学与泰州市政府合作举办的国有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高校。学院位于泰州市主城区,占地1000余亩,由泰州市政府投资建设,拥有一流的办学设施。学院现有8个分院系(部),20个本科专业,32个专业方向。为适应学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类型 人才引进、师资补充 三、招聘条件 忠诚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认同学院办学理念和管理文化,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教师任职条件,有志在泰州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一)人才引进 1.教授(或相当于教授) 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尤其在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成果;有负责专业建设的工作经历,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省级精品课程或特色专业的建设(前三名)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主要获得者或是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②主持过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 ③省级教学名师; ④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培养对象或其他同层次的优秀人才。 2.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 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尤其在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参加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校级以上课程或课群建设的主要负责人; ②主持过横向科研项目; ③获得过省级以上教科研奖励。 3.博士研究生 具有一定的实践动手能力,能够适应学院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办学导向;有教学科研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师资补充 1.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或企业工程技术人员; 3.63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教师(条件优秀者可聘为专业负责人)。 四、待遇 (一)引进人才
(二)师资补充 1.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或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 2.6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教师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条件优秀者可以聘为专业负责人,待遇再议; 3.相关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年收入不低于7万元; 4.学院为非泰州市海陵区的师资补充人员提供校内过渡性单身公寓。 注:上述年收入均是指来院工作满一年后的收入水平;凡被我院录用人员(退休教师除外)人事关系挂靠泰州市优秀人才储备中心,按泰州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及附加大病保险。 五、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提供个人简历、各类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如发送电子简历则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递简历时请在信封表面或电子邮件名称中注明“姓名、性别、应聘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毕业学校及专业”,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一旦接收,恕不退还; 2.学院组织对材料进行初选; 3.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考核方法分为面试、试讲,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 4.考核结果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相关材料原件来院签约,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六、人才需求 (一)教学人员
(二)管理人员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编:225300 联系人:于老师、鞠老师 电话:0523——8615080886150266 网址:http://www.njusttz.edu.cn 邮箱:nltzzp@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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