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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校本部事业编制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 2、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3、女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幼儿园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上网登陆人事处主页下载并填写《教辅部门进人报名表》,交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600房间)。报名时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考核程序 1、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成立招聘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人事处 2013-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