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招聘对象及范围 |
护理学教师 |
1 |
护理学 |
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户口范围不限 |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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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毕业、取得医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护理专业中级(即讲师、主管护师等)及以上职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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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专科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护理专业副高级(即高级讲师、副主任护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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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妇产教师 |
1 |
临床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
医学 |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妇产科学)学历并获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
户口范围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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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获得医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妇产科专业中级(即讲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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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具备妇产科专业副高级(即副主任医师、高级讲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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