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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就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3年5月2日上午 二、报到地点:2013年5月2日早上7:30前,在宝鸡中学大门口集合。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有关事项: 1、体检当天空腹。 2、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工作人员同意,考生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附件:体检考生名单 http://www.bjrs.gov.cn/www/51/2013-04/1781.html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