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
内容 |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及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批复》(绵人社事【2013】29号),现将我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1年、2012年以及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并符合我院2013年招聘教师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年龄在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学院优先招聘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4)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 (5)聘用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计划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均进入我院核定的事业编制之内,招聘计划为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资料(简历、各种证书扫描件)发自myrsc_2006@163.com邮箱,应聘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13日。学院根据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学院通知持相关证件及材料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符合报名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3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且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考核方式:试讲及综合面试。 考核最终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按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进行折算,计算出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我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2013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考核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绵阳市仙人路一段32号)。考生可乘46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即到。 (三)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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