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编号 |
招聘岗位 |
备注 |
招聘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1001 |
初中语文教师 |
中文、汉语言文学 |
1 |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师范类本科(二级学院除外)及以上毕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并在无锡(含江阴、宜兴)从事教学工作。(2)2012年毕业的往届生及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师范类(二级学院除外)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3)硕士、博士毕业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获得国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材料﹚。 |
1002 |
初中数学教师 |
数学与数学应用 |
2 |
1003 |
初中英语教师 |
英语 |
1 |
1004 |
初中物理教师 |
物理 |
3 |
1005 |
初中体育教师 |
体育、运动训练 |
2 |
1006 |
初中音乐教师 |
舞蹈 |
1 |
2001 |
小学语文教师 |
中文、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文科) |
4 |
2002 |
小学体育教师 |
体育、运动训练 |
6 |
2003 |
小学音乐教师 |
音乐、小学教育(音乐) |
2 |
2004 |
小学美术教师 |
书法 |
1 |
2005 |
小学科学教师 |
物理 |
1 |
2006 |
小学计算机教师 |
计算机、信息技术 |
1 |
2007 |
特殊教育教师 |
特殊教育 |
1 |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等院校特教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和相应的学位。(2)特教专业大专毕业,2012年9月1日前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
3001 |
幼儿园教师 |
学前教育 |
1 |
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水平二级甲等。 |
3002 |
幼儿园教师 |
不限 |
3 |
具有无锡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水平二级甲等,目前在无锡(不含江阴、宜兴)从事学前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
4001 |
教研员 |
教育学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获得国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