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常州市天宁区2013年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拟录用人员体检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人员: 2013年天宁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已结束,现决定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位于市二院急诊大厅一楼向南左拐进入体检中心(现场有指示牌及导医)。 二、体检时间 2013年6月22日(周六)上午7:30-9:30。 三、体检对象 天宁区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小学教师拟录用人员60人,幼儿园教师拟录用人员27人)。 四、体检项目 1.临床: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测血压; 2.心电图;3.肝功能;4.血糖;5.肾功能;6.B超; 7.X光胸透。(幼儿园拟录用人员还需妇科检查、化验检查) 五、体检要求 (一)准备工作:带好《体检表》(幼儿园拟录用人员要填写幼儿园教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在体检表上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婚否、民族、籍贯、现住所、联系电话、既往病史,一定要粘贴好照片,在体检报到处缴费后领取体检单(含B超单、心电图单、化验单)。 (二)体检人员听从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三)可灵活机动完成体检项目,先在人少的体检项目处体检,直至做完所有体检项目。 (四)体检结束后应把体检表留在一院体检中心交表处。 (五)体检缴费:小学教师体检费130元/人;幼儿园教师体检费210元/人(幼儿园教师根据体检项目加收80元/人)。 六、注意事项 (一)体检表未按要求填写和粘贴照片者不得体检。如已怀孕,请在领体检单时说明,并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已怀孕周数。 (二)须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秩序,不随地扔垃圾,不高声喧哗,不损坏公物。 (三)体检隔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体检当天早上抽血、B超两项做完后才能进食。 七、相关政策 (一)体检项目、办法、程序和标准严格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 (二)体检后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经主检医师同意,报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批准后,可予复查。复查应使用原体检表,原则上只限于单科检查,最多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三)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如有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应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故意不参加体检造成项目缺漏,该项目视同不合格处理。 (四)未参加天宁区教育文体局组织的体检,其擅自体检的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五)体检表“既往病史”一栏,应如实填写。 (七)体检表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 附:天宁区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拟录用人员体检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tnedu.com/PortalWeb2010/InfoDetail.aspx?InfoID=88cdf317-3011-4386-b1f5-ee983aab8eea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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