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贵州省毕节一中招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校新增班级教师不足的困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特拟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试用、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品质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吸毒史等); 3.未就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被辞退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一中分别在毕节市政府网站、毕节市教育综合信息平台、《毕节日报》发布栏及毕节一中校园网等处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从2013年 7月1日开始。 (二)报名时间:2013年 7月 10日—2013年 7月 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前往报名,外省、外地考生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毕节一中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并承诺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报名须提供材料: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生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 (六)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毕节一中发给考生准考证,加盖毕节一中钢印。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 7月18日——19日; 2.地点:毕节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五、笔试(150分) 1.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 7月 2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试教(100分) 1.根据招聘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数。少于1:3人数的,根据具体情况减少招聘岗位职数及试教人数。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试教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试用。 2.试教内容:现行高中教材相应学科的内容; 3.试教方式:现场作课; 4. 试教成绩=骨干教师测评分70%+任课班级学生测评分30% 5.时间安排:备课30分钟,授课25分钟、说课5分钟; 6.试教日期、地点:待定。 七、试用或基本功展示(100分,化学实验员、医务室人员无试用环节) 1. 语文、数学学科试用时间为4节课,试用结束,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教师代表及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测评。 2. 体育、音乐、舞蹈学科基本功展示时间为30分钟,展示结束,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学科教师代表及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测评。 3. 试用成绩=骨干教师代表测评分70%+任课班级学生测评分30% 4. 试用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布总成绩、体检、考核 (一)公布总成绩 1. (语文、数学)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x50%+试教成绩x40%+试用成绩x10% (体育、音乐、舞蹈)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x40%+试教成绩x30%+基本功展示成绩x30% (化学实验员、医务室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x60%+试教成绩x4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试用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1.体检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依次递补。 (三)考核 1.考核由毕节一中负责; 2.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被辞退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试用、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其名单在毕节人民政府网、毕节一中校园网、毕节一中公示栏上进行为期五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鉴证,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招聘教师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1.招聘领导小组由毕节一中组建; 2.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教育局在“招考”过程中实施全程指导和监督; 3.毕节一中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工作,并汇总有关招考材料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咨询 考生咨询请到毕节第一中学办公室 电话:0857-8228417 传真:0857-8228417 手机:18985895568(赵主任) 15585760006(龙主任) 附件:公开招聘教师资格条件一览表 毕节市第一中学 2013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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