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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拱墅区有关部门批复,拱墅区教育局2013年招聘已公示人员将办理录用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一)向你现任教学校申请办理调出手续,由主管教育局(或人事局)开具《商调函》(抬头写“杭州市教育局”)、《商调表》等(注:需要我局先发录用函的请与我们联系)。另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调入人员申请表(一式二份),此表从附件下载; 2.调动人申请报告(本人签名),抬头写“拱墅区教育局”; 3.学历证书(从中专起的所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书、配偶在杭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照顾夫妻分居者提供); 5.随军审批表、部队干部任命表原件及复印件(照顾随军家属者提供); 6.主要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3项。 注:杭州城区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在城区间直接商调。 (二)以上材料在8月7-8日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应届毕业生 (一)未签《就业协议书》人员,先到应聘单位签《就业协议书》,然后携《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于8月1-2日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盖章,杭州生源的毕业生请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外地生源的毕业生请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原件; (二)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至13日;2013年新教师(大学毕业生)报到须知已挂在拱墅教育网“政务公开—教师招聘”栏。 三、在杭州城区任教的非编制老师 8月1-2日持身份证明到组织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开具调档函等)。 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