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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嘉禾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嘉禾一中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在职在编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的具体条件 1、语文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学历,生物应具备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本县在职、在编从事教育教学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处分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联系号码:6628292,报名时间:8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时需带选聘职位所需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交一寸近照3张和报名费200元; 2、报名要求 报名和试教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二)试教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达到规定的比例(语文至少6人,生物至少3人),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嘉禾一中共同组织试教。试教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评委由七名教师组成。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人平均分即为该试教教师的最后得分。入围人员的确定:按试教最后得分高低排名。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列入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组织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嘉禾一中组织,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纪检室及嘉禾一中纪检员对选聘工作全程监督。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6628292 选聘工作监督电话:6622002 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