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福安学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的通知 | ||||||||
内容 | 福安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根据《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深龙人通〔2013〕72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我校决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教师3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资格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胜任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 聘用未满(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我区公民办学校教师(含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4. 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 (1)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近期生活照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各类业绩证明复印件。 (2)材料提交方式:邮寄(地址见后)或直接送至本校门卫室。也可将相关求职简历和材料电子文档发到邮箱 501966024@qq.com,邮件名称为:XX学科XXX(姓名)求职简历。 (3)报名截止时间:8月18日18:00 2. 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材料初审后于8月19日18:00前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考试。 3. 考试 (1)考试安排:定于8月20日,有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包括模拟上课和现场问答两个环节。有学科特长者,可于笔试后提出,由学校另外安排展示时间。(注:美工用具或乐器需自备) (2)考试程序:于20日上午8:30分凭身份证到福安学校多媒体教室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设置数量1:3的比例,确定模拟上课和面试人员名单。 4.成绩公布与招聘人员名单确定 (1)8月21日上午10:00在学校校园网及学校公告栏公布招聘考试成绩;18:00前电话通知录用人员。 (2)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5. 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局审核,经批准后,按照《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附本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8969395 (学校门卫室) 邮箱:501966024@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飞大道676号福安学校 邮编:518172 龙岗区福安学校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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