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选聘学科及人数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1人、历史1人 二、选聘范围 本县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业务素质高,适应现代化教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三年以上初中任教经历。 3.年龄:女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教学实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选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 17日。 2.报名地点:新晃一中办公室。 3.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选聘办法 1.试教。 (1)时间:8月18--19日。 (2)内容和次序:试教开始前一天应聘者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抽取讲课顺序号,讲课内容为初中教材。试教重点考核应聘者知识结构、语言表达、仪表仪态、专业技能技巧、教学能力、教学效果。 2.面试。 面试与试教同时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仪表仪态、反应能力、逻辑思维等。 3.选聘总成绩。 试教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