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参加试教的考生请于2013年8月17日上午7:30分以前凭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准时到试教考点的候考室报到并进行试教顺序抽签。证件与本人不相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试教资格。(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试教当天上午8:00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除高中音乐、幼儿园科目提供电子琴外,其它学科不提供多媒体等辅助教学设备。 4、考生按以下安排进入相应的候考室。
序号 |
候考室 |
地点 |
科目 |
1 |
第一候考室 |
修文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二楼 |
高中物理、高中生物、高中数学、高中化学 |
初、高中语文, 初、高中地理 |
初中数学、初中物理、高中计算机 |
2 |
第二候考室 |
修文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三楼 |
初、高中英语 |
幼儿园、高中音乐 | 咨询电话:0851-2371552 修文县教育局 201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