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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黔南州独山县教育局2013年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启事
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改善和优化特殊教育教师结构,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独山县推进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制度》的有关要求,经独山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任课教师招聘特殊教育教师5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3年面向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5名。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我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任课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热爱特殊教育工作;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工作年限;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解除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8月21日。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报名信息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填写《独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的资格。
    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报名人数情况,供报名人员参考,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和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上午 9:00—11:3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8月23日下午在独山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
    面试考官7人,在面试前半小时由教育局纪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决定考官。
    面试形式: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应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另加分及总成绩计算
    1、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学历的考生在总分加2分;
    2、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之后和另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前5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由总成绩第二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在独山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教育局批准行文,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被聘用人员应按县教育局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3222321(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3221399(教育局人事科)
    (二)本次特殊教育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教育局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在县教育局政务栏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所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独山县教育局。
    附件:《独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信息表》
    《独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信息表.doc》来源于独山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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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教育局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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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5: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