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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平潭县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公告》,请以下拟聘用人员在8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下列材料到平潭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确认: 1、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 4、学历认证(中国学信网下载含二维码) 5、政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婚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或审核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详情请参见2013年新教师总成绩公示:http://www.ptedu.gov.cn/html/view/2013/8/view-2805.html (对公示名单及成绩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591-24330825。公示时间:8月15日-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