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郴州市北湖区2013年招聘教师考察方案 |
内容 | 按照2013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要求、我区2013年招聘教师的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已顺利完成。现拟对招聘人员邓慧红等89名同志进行等额考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机构 二、考察时间:2011年8月19日——8月22日 三、考察内容: 考察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资格条件与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⑴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⑵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⑶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⑷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⑸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 ⑹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⑺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 ⑻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⑼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⑽在对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⑿触犯刑事被免予刑事处罚; ⒀曾受过劳动教养; ⒁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 ⒂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的舞弊行为; ⒃近三年内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 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 ⒅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⒆政治品性不良; ⒇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1)有其他违法违纪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其他情形,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各考察小组要认真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或学位)证书的,以及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招录单位应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可要求当事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 四、考察程序 (一)成立考察小组,确定考察小组成员; (二)制定考察方案,确定考察内容和方法; (三)深入被考察人所在单位、社区或学校,通过与本人交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形式,听取所在单位、社区或学校组织和群众意见; (四)整理考察材料,形成准确、客观的考察意见,并由考察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被考察人一经录用,其考察意见存入本人档案;未被录用的,其考察意见由录用考察主管部门保存半年后予以销毁。 五、考察要求及纪律 (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考察相结合,以定性考察为主的方法进行; (二)清正廉洁,不得借公务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 (三)尊重事实,不因个人印象影响考察结果; (四)实行集体议事,不以个人意见取代考察小组结论; (五)保守工作秘密。 六、其它: 1、考察用车和经费。 2、考察之后, 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北湖区教育局 2013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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