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教师。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条件及要求 详见附件《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区科技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660-3438663。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报到证、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明书、计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大一吋免冠彩色照片5张,并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4.报名考务费:按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区劳动人事局和区科技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区招聘部门通知考生到区科技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小学英语教师考试科目为:英语(150分)、语文(40分)、教育学(30分)、心理学(30分),四科合卷总分2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笔试英语科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按岗位招聘名额依笔试四科合卷总分高低为序,以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的最后一个名额,若出现总分相同的,以英语科成绩高者优先;若总分及英语科成绩相同的,属师范类者优先)。面试不合格的所缺岗位名额不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应聘者的教态仪表、语言表达、说课水平等。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名额不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件执行。 (六)公示 笔试、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七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和政策办理。聘用人员须签订合同书,并要求从分配之日起,在安排的学校服务五年以上。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在介绍信开具后,没有按介绍信规定报到时限到单位报到上岗的视为放弃(所缺岗位名额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公办教师,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劳动人事局和区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区劳动人事局联系电话:0660-3436880 区科技教育局联系电话:0660-3438663 附件:《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科技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