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黔西南州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等工作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3〕145》)、《黔西南教职〔2013〕14号》、《黔教职成〔2012〕40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县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服务的能力,为确保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今年秋季学期正常开学,结合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和师资配备情况,经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5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使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我校工作任教。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庆雄(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成员:张宇雷(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罗行(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陈剑峰(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张恒(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 王莉(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政教主任) 林丽(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庆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行、陈剑峰二位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遴选人数及专业 详见《贵州省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内外在册在编财政供养人员。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遴选职位需要的条件; 2、身体健康,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无违法违纪记录; 4、无经济政治责任处罚记录;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6、基础文化课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工作满叁年以上(2010年12月前参加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专业技能课教师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证,贞丰县内在职在编人员须工作满三年(2010年12月前参加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技工技能及以上资格可放宽到2011年12月前参加工作人员。 8、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含新分配当年的“不定等次”)。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③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④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贞丰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28日—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原贞丰二中内,职校实训楼二楼)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数比为2:1,小于2:1比例的进行调整遴选职数或取消。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张1寸冠半身照片。 (2)在职在编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各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6人的,直接进入试教,超过6人以上的,采取笔试,择优前6名进入试教。 1、试教分数,总分100分。 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大楼三楼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职校实训楼二楼)领取《试教准考证》。 2、试教程序及内容: ①基础文化课教师试教:现场抽签同时确定试教顺序和内容,第一号抽签后15分钟后开始,主要测试遴选对象对所选课题课程设计的描述。试教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教材。时间15分钟。 ②专业技能课教师试教:现场抽签同时确定顺序和内容,第一号抽签后15分钟后开始,主要测试遴选对象对所选专业课题的课程设计、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及维护的描述。时间30分钟。 3、加分因素。业绩加分最高分6分,分值记入总成绩。 业绩加分:获县级(州教育局)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教研奖(教学质量、优质课奖)进行加分。其中国家级3分、省级2分、州级1.5分、县级1分,此项只计最高一次得,不重复记分,最高分为3分。近五年来,任教期间,所任教班级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期末统测中获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近5年来有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加1分。 (四)考察 根据试教、加分的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五)公示 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报考人员试教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聘用 经试教、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确定为聘用对象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试教、公开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取消参选对象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贞丰县任何聘用考试。 七、其他 本公告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0323(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1、贵州省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2、报名表.doc 《报名表.doc》来源于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26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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