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
内容 |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是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小学、中学一贯制学校,经过批准进入编制的教师,享有公办学校教师全部待遇(工资再适当上浮一定比例)。 学校采取创新型管理体制,努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师快速的专业成长创造优质环境。学校依托东北师范大学在基础教育领域的优良,融合嘉兴本土丰厚的文化底蕴,努力创建教育理念先进、师资队伍一流、教学设施完备、办学特色鲜明,集设施人性化、自然生态化、空间开放性于一体、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化学校。学校传承东师“尊重的教育”理念,以“智慧的教育”为办学理念;自运行以来,逐渐形成“把握学科本质、平时学得轻松、考试考出水平”的办学风格。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是一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管理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在职教师。 学校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智慧路77号(亚欧路东侧、南溪东路南侧、智慧路西侧、东茶路北侧),占地127.5亩,总投资约2.4亿元,建筑面积约为58045平方米。学校按照浙江省标准化学校Ⅰ类标准60个班规模设计,其中,小学36个班,中学24个班。外地教师暂无嘉兴房源的,学校可提供集体宿舍。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加盟我校。现将2014年招师方案(2014年7月入职)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其岗位数 1.小学教师,总计5名: 语文(兼班主任):2名 数学:1名 科学:1名 美术:1名 2.初中教师,总计5名: 语文:1名 数学:1名 科学(物理背景、生物学背景、化学背景):1名 初中体育(健美操专业或舞蹈方向或者具有健美操、舞蹈特长者优先):1名 初中信息技术(兼任校园网络日常管理维护):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积极进取、业务功底扎实、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心态阳光。 (二)招聘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2014届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 特别说明: (1)硕士、博士来校工作满一年,分别一次性奖励税后5万、10万的安家费。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销部分费用,取得学位后一次性奖励税后2万安家费。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就读学校为211、985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中小学实际任教经历的应聘者; (4)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入职后直接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科研能力与科研成果突出(即,在本学科公认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质量较高学术论文)的应聘者。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着“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资料审核、初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发送面试通知→初试→复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1日12:00止。 所需材料: (1)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学科专业、实习工作经历等),以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 (2)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请将(1)(2)两项内容的相关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Email:zs83387338@163.com (4)特殊情况请与电话0573-83387316联系。 2.发送面试通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11月1日下午14:00—17:00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3.初试 须本人亲自参加初试。 初试地点发布面试通知时告知。 初试主要针对应聘者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基本状况,以及对拟应聘岗位、工作环境等综合认知程度,进行面试考核。 初试时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注: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复试 参加初试以后进入复试的人员,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复试满分100分,按照本次招聘的相应岗位依序进行; 复试包括教育教学专业测试、课堂试讲2个环节: (1)教育教学基本理念、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以及承担学校兼职工作和开设校本课程、特色活动的实际能力,考核方式采取抽取选择题、现场答题的方式,满分40分。 (2)课堂试讲(满分60分) 采取现场提前抽题、定时备课、现场讲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情境中的实际能力。 复试在65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5. 体检、政审考核 按照复试成绩,各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按照该学科复试成绩依序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6. 聘用 对初审、初试、复试、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及面试;上交的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学校负责保密。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 201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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