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别 |
住房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配偶工作安排 |
其它 |
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海外高层次人才 |
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6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
15万元 |
文科6万元 |
1、根据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与省厅、学校有关政策等情况,按编内、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调离学校时,其配偶须同时调离; |
1、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学术骨干津贴300-1800元/月; |
理工科8万元 |
2、报到时配偶无须安排工作的已婚人才或配偶按二类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方式安排工作的人才,安家费增加2万元; |
2、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
教授 |
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1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
8万元 |
文科3万元 |
3、引进的人才来校后,以黄山学院为主持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及以上,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通过,其配偶可以一类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
3、博士教授、博士副教授、紧缺专业博士后享受赠送住房面积在原定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 |
理工科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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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拟聘博士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档次执行。 |
紧缺专业博士 |
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0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
7万元 |
文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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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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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紧缺专业博士 |
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9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
5万元 |
文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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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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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专业博士 |
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8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
2万元 |
文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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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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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硕士副教授 |
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7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
2万元 |
文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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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3万元 |
硕士 |
1、原则上以人事代理的方式予以聘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
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工程管理、市政工程、动画等专业硕士,学校提供安家费2万元(硕士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须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