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科研)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在本院扬州校区全职工作; 3、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形象端正; 4、聘用人员性质为人才派遣; 5、待遇面议。 |
2 |
1、职称:副教授及以上;或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专家学者;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在本院扬州校区全职工作; 3、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5、待遇面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