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014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公告 |
内容 |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名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教育体育局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4年高校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并且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完全符合《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含表注)岗位条件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方式一: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15日在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办公室现场接受材料和资格初审。 方式二:将自荐材料快递至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地点: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电话:2363063、13350969833),截止时间 2014年2月15 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以电话和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网站公示两种方式通知。 四、考核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采用逐轮淘汰制,以综合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但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报到时间:2014年2月 15日下午5点前 报到地点: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办公室 考试时间:2014年2月17日下午2点 考试地点: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花园南街31号)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其中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在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我园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2014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到人社部门进行专业确认后再到招聘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其他 1.为保证我园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0816-2363063、13350969833 2014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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